說明:
一、依據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105年1月22日投畜防保字第1050000245號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5年1月20日防檢一字第1051470775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署統計資料顯示,104年遭動物抓咬傷民眾超過16,600人次,爰請加強宣導民眾被動物咬傷時,確遵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若動物兇性大發,不要冒險捕捉。
三、另世界衛生組織(WHO)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指出,目前全世界每年有超過5-7萬人死於狂犬病,其中99%以上是被犬貓咬傷,如犬貓疫苗施打率可達70%以上,即可有效防止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為目前最經濟有效的防疫方式,請加強宣導民眾應確實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以提升整體免疫覆蓋率,才能防範狂犬病發生,確保人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