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5年3月30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277%調整為年息1.207%
主旨: 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5年3月30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277%調整為年息1.207%,請通知所屬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4月1日營署財字第1052905030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電子檔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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