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訂定「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送「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及「南投縣立國民中學暨高中附屬國中部超額教師積分表」各乙份。
二、 為尊重各校自主權,各校得自行訂定校內超額教師辦法及積分表,惟不得逾越本作業要點之精神,各校所訂之相關辦法及積分表於函報本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 各校自訂積分表部份,校內積分表積分項目不變,積分內容授權學校可增加(如:研習、進修及著作等),但不得刪減,給分標準可微調,各單項積分項目分數調整幅度不得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