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於本(105)年4月14日訂定發布,請 查照。
主旨: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於本(105)年4月14日訂定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4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500388072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辦法發布令、總說明、對照表與全文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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