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207%調整為年息1.137%。
主旨: 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207%調整為年息1.137%,請通知所屬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7月12日營署財字第1052910579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