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105年8月9日府人退字第1050165669號函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附件有誤,請惠予抽換,請查照。

主旨: 本府105年8月9日府人退字第1050165669號函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附件有誤,請惠予抽換,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8月5日總處給字第105004991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開來函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