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謝百閔
電話:049-2203430
電子信箱:t03064@mail.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06014330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八 (1060143305_Attach01.pdf 1060143305_Attach02.pdf 1060143305_Attach03.odt)
主旨: 有關團體暨個人申請國立臺灣圖書館107年7至12月雙和藝廊展覽案,請轉知所屬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106年7月4日圖推字第10601001050號函辦理。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三、 展覽地點:該館四樓雙和藝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四、 展覽項目:國畫、書法、西畫、攝影、篆刻、及其他各類適合展出之作品。
五、 申請方式:請至該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mail或寄送至該館企劃推廣組(jjshyu@mail.ntl.edu.tw),請註明「申請107年7至12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
(一) 個展:檢附個人簡歷資料,並附作品照片至少10張或個人畫冊。
(二) 聯展: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社團法人檢附社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少20件以上或團體畫冊。
六、 申請展覽案件經該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檔期安排約2週,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
七、 政府機關或學校通過申請者場租費另予8折優惠。
八、 檢附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作業要點、雙和藝廊平面圖、展出申請表各乙份。
正本: 南投縣各高中職、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