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陳勇仁
電話:2222106~1372
電子信箱:t03180yungran@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1855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及說明四 (1060185517_Attach01.PDF 1060185517_Attach02.JPG)
主旨: 函轉教育部「107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案,徵件期間自106年9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7月7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85807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 旨揭活動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 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學校予以推薦表揚:
(一)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四)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 檢附活動海報1份,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洽該活動網站http://107dialect.weebly.com/或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http://www.edu.tw/。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