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美感教育實驗課程

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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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22659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226591_Attach01.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交通大學辦理「106學年度第2學期美感教育實驗課程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0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155383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105年8月23日委請國立交通大學(核心規劃實務工作小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東華大學(東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等大學辦理「105年至108年美感教育課程推廣計畫」。

(一) 核心規劃小組實務工作計畫,主要工作包含培訓實驗課程師資;研發基礎課程及進階課程之教材教法;實驗課程觀察評析等。

(二) 四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主要工作:1.招募種子教師進班實驗。2.辦理種子教師共學社群、研討實驗課程教學實例。3.辦理實驗課程觀課及交流觀摩。

三、 工作坊日期地點:

(一) 日期:106年12月11日及12月12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

(二) 地點:欣講堂(雄獅集團總部大樓,臺北市內湖區石潭路151號)。

四、 相關費用:

(一) 工作坊各項經費(餐費、教材、講師費等),由核心規劃實務工作小組計畫經費核支。

(二) 請服務單位給予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參加教師(包含儲備核心教師及種子教師)之交通費、住宿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區基地大學計畫經費核支。

(三) 因需全程參加工作坊2天課程,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及離島地區教師,請服務單位依教師實際需要,核予所需之路程假,衍生之住宿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區基地大學計畫經費核支。

五、 報名網址:旨揭工作坊參加對象以申請「106學年度第2學期美感教育實驗課程計畫」之教師為限;請教師於11月17日前逕上網址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5Cbjn0zDE_3tQ7WMXZCQgBWLTFoF1_SqJcBXRD0sng/edit)。

六、 相關報名事宜,請教師逕洽各區基地助理:

(一) 核心規劃實務小組助理趙柏皚先生,電話:02-23145277;信箱:105i103plan@gmail.com。

(二) 北區基地大學助理徐珮琳小姐,電話:02-27360316;信箱:montue.art@gmail.com。(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連江縣、宜蘭縣等地區學校)

(三) 中區基地大學助理陳佩伶小姐,電話:04-22183387;信箱:aehms@mail.ntcu.edu.tw。(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等地區學校)

(四) 南區基地大學助理吳紫均小姐,電話:07-7172930#3003;信箱:juliatcwu@gmail.com。(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等地區學校)

(五) 東區基地大學助理嚴佳音小姐,電話:03-8635020;信箱:cyyen@gms.ndhu.edu.tw。(花蓮縣、臺東縣等地區學校)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