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培育原住民藝術人才補助計畫」

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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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陳勇仁
電話:2222106~1372
電子信箱:t03180yungran@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01825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七 (1070018251_Attach01.PDF)


主旨: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度培育原住民藝術人才補助計畫」1份,請貴校協助周知相關團體於107年2月1日前踴躍提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1月5日原民教字第1070000931號暨本府原民局107年1月15日府授原輔字第1070009973號函辦理。

二、 實施期程: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 補助對象:政府立案之藝術類教育推廣團體。

四、 申請條件:開辦原住民藝術訓練課程,參與課程原住民總數須達10人以上。

五、 補助類別:音樂(樂器、歌唱)、樂舞、戲劇、繪畫、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其他藝術創作。

六、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依指定格式將實施計畫(以A4格式繕打)1份(含電子檔光碟1張),於107年2月1日前函送原住民族委員會(以郵戳為憑)。

七、 檢附實施計畫1份供參。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