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南投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勞工。
主旨: 修正「南投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勞工。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7年2月9日府社勞資字第1070036843號函核備本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辦理。
二、 檢附前揭函文影本、南投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修正後全部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
附件: 如說明二(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nantou.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QDK3U8)
南投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全部條文1070305.pdf
修正條文對照表10703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