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
主旨:檢送「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及「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通報表」各1份,請依本作業流程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3年1月19日部授家字第1030850080號函辦理。
102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doc
102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通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