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核定本縣名間鄉戶政事務所主任張豐子等6人為本縣107年度模範公務員,並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07年度模範公務員選拔結果辦理。
二、 本案依「南投縣各機關構學校公務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要點」第5點第1項至第3項之規定,除由本府另案刊登於縣公報外,並核予旨揭人員以下獎勵:
(一) 公假:每人核給5日,請於本(107)年度內請畢。
(二) 獎狀:預計於本(107)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假本府107年度第1次員工月會中辦理公開頒獎表揚(地點:本府地下2樓大禮堂),請通知受獎人準時出席。
(三) 獎金:每人發給2萬元,採電連存帳方式辦理,請轉知渠等於文到後10日內將個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連同領據免備文送府彙辦。
三、 另依前揭要點第5點第4項之規定,當選為模範公務員者,各機關應同時作為爾後升遷調職之重要參考,併請參酌。
四、 檢附旨揭人員名冊與領據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