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南投縣政府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案件申訴處理要點」第3點與第13點,自即日起生效,並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全文各1份,請查照。
主旨: 修正「南投縣政府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案件申訴處理要點」第3點與第13點,自即日起生效,並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全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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