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工作團隊第三階段增能研習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團幹事 江羿芬
電話:049-2222106#1307
傳真:049-220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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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1321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2018教育部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工作團隊第三階段增能研習辦法 (376480000A_1070132117_ATTACH1.pdf)


主旨: 為辦理「107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工作團隊第三階段增能研習,請轉知所屬教師參加並惠予公假及課務調整,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7年6月8日屏大人文字第1073200453號函辦理。

二、 活動訂於107年6月30日、7月1日,於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辦理兩天全日研習。

三、 參加對象:本縣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視覺藝術輔導員及各校視覺藝術教師。

四、 檢附旨揭研習辦法乙份供參。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