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訂定之行政規則(如要點、須知、注意事項、措施等 ),自107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臺灣省政府訂定之行政規則(如要點、須知、注意事項、措施等 ),自107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依據臺灣省政府107年06月29日府財法字第1071700104號函及行政程序法第160條第1項、第162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