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第6點及第8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並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主旨: 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第6點及第8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並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7年6月29日台管業一字第107139139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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