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迎向春暉認輔志工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要點」
主旨:修正「教育部迎向春暉認輔志工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8月24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7013373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4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33735C號函辦理。
春暉志工特殊訓練課程一覽表.pdf
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要點修正規定.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