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防制就業歧視宣導活動

一、事業單位及機關學校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等各類就業歧視規定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合先敘明。
二、本活動辦理時間:107年10月01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2時30分,地點:南投縣立婦幼館二樓階梯教室(南投市南崗二路85號)。
三、檢附活動報名表乙份,請於107年9月27日下午5時前以傳真或e-mail報名(傳真:049-2246986、e-mail:cjsung@nantou.gov.tw),全程參加者可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四、為響應環保,敬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水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