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蘭潭生態旅行暨水資源教育推廣活動,詳情如內容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07年10月25日府觀行字第1073603211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為推廣教育觀光遊程,可申請費用為交通車1部上限新臺幣12,000元(2部交通車申請上限為24,000元,以此類推)、參訪人員餐盒每人新臺幣60元、人員一日保險費。

三、本案經費請於參訪後一個月內,檢送學校統一收據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並含交通車、餐盒以及保險發票(或收據)正本,並附蘭潭生態旅行成果照片數張,向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辦理款項撥付作業。

四、請參訪單位至嘉義大學後門警衛室借用活動專用布條進行拍照。

五、本案連絡人:嘉義市政府-黃文怡小姐(05-2294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