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拒毒預防組」表揚社會各界反毒有功人員、團體推薦表

主旨: 檢送 108年「拒毒預防組」表揚社會各界反毒有功人員、團體推薦表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31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016842A號函辦理。

二、 有關教育單位推薦108年反毒有功人士、團體遴選標準如下:

(一) 教育單位(含6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推薦名單統一送教育部進行初選,由評選會議選出2位名額,代表教育部參加「拒毒預防組」有功人士、團體遴選。

(二) 推薦名單以民間人士、團體優先,公務人員次之。

(三) 以第一線實際承辦人員優先,督導及協辦人員次之(推薦之有功人員倘為教育單位第一線工作人員者,以輔導藥物濫用個案完成數為優先考量)。

(四) 同一事蹟曾接受中央部會之院、部、會、署、局表揚者,不再重複列入具體事蹟或表揚。

(五) 反毒具體事蹟以連續性、長期性事蹟優先,偶發性、短暫性事蹟次之;惟具體事蹟撰寫期限:自107年3月起至108年2月底。

(六) 公務機關或人員5年內、社會人士或民間團體3年內曾獲選為全國反毒有功人士、團體者,不予推薦。

三、 請各校踴躍推薦適合表揚者1-2名(無則免之),填具推薦表1式3份、推薦名冊1份,併附電子檔及25頁以內佐證資料1份,於108年2月20日(週三)前免備文送教育處彙辦(電子檔請寄至:justicity266@gmail.com),無薦送者毋須回復,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