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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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產字第108006010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1080060105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全國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向監委舉發全教總一手拿教育部補助款、另一手參與經費基準委員會有「對價關係」之報導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有關全國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指出,包括全教總、全教會等團體長期以來,以教師代表身分在教育部的各種委員會會中擔任委員,甚至還包括決定全國中央地方教育經費分配的「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但是同時又一再接受教育部補助各種活動經費,包括課綱、考招及學習歷程等議題活動,譬如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2017年3月接受教育部補助「高中學生學習歷程(P)」相關計畫98萬4200元,2017年1月全國教師會以辦理「高中學生學習歷程(P)與大學招生研討會」相關計劃接受111萬8600元補助。(如附件)

二、 全國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已向監察院舉發,要求調查其中是否有「對價關係」,同時也要求徹查教育部是否失職。

三、 本會對於全教總、全教會在接受教育部補助款的同時參與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表示無法認同,此舉恐致委員會失去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