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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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輔導員 程珮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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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19571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376480000A_1080195710_ATTACH1.pdf 376480000A_1080195710_ATTACH2.doc 376480000A_1080195710_ATTACH3.doc)


主旨: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助學金申請表」及「特殊狀況證明書」各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並協助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提出申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8月23日原民教字第1080052396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符合申請資格條件:

(一) 凡家戶所得總額在新臺幣40萬元(含)以下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均可申請。

(二) 凡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要點第6點),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但不得雙重請領,如經比對後發現雙重請領,即取消資格。

三、 本案採網路申報暨書面審核雙向進行,說明如下:

(一) 網路申報:不論學校是否申請本助學金,均須進入申報系統(http://apc.ntcu.edu.tw)建立學校基本資料(含學生人數);如欲申請助學金,則請於108年9月23日(星期一)前,將學生相關資料填報完成(資料請確實核對無誤)。

(二) 旨揭助學金送審請貴校檢附相關表件採以下方式擇一進行:

1、 資料寄送:即日起至本(108)年9月25日(星期三)止將申請相關表件逕寄至本縣仁愛國民小學高裕明主任處

(54641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山農巷5號)。

2、 書面送審相關資訊如說明五。

四、 申請學生如有無法取得證明文件戶籍資料之情況,請另檢附「特殊狀況證明書」1份。「特殊狀況證明書」具有法定效力,應由學生導師、業務承辦人員或輔導人員填寫,陳校長核定,以學校名義出具,不得交由學生本人填寫。

五、 書面送審作業將於本縣漳興國民小學舉行,審查時間暨鄉鎮如以下說明,請惠予送件人員公(差)假處理。

(一) 信義鄉暨仁愛鄉以外鄉鎮:108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

9時30分至12時。

(二) 信義鄉暨仁愛鄉:108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3時。

六、 戶口名簿影本(或1年以內戶籍謄本)上,家戶成員(含申請人)名字請用螢光筆畫記,申請人姓名前加註打勾。同父母同戶2人以上申請,兄弟姊妹之申請表各填1份,打破年級相連置放,登錄時,流水號必須相連,共附1份戶籍證明文件即可。

七、 本案說明會訂於本(108)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

11時30分於本縣康壽國小活動中心召開(請由該校復興路西側門進出),請新接任本業務承辦人員務必參加。

八、 本案說明會簡報資料將另行公告至本府教育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