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本署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事件第1次聯繫會議」會議決議案相關訊息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23日召開「109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本署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事件第1次聯繫會議」會議決議案,請各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09年4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6110號函辦理。
二、 旨案會議決議,請貴校配合辦理,說明如次:
(一) 校園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業經教育部於 108年12 月 24 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080162495B號函修正發布,請貴校應加強宣導並提醒學校人員注意遵守法律之規定。
(二) 有關學校發生校園性平事件,其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會議紀錄,應逐級核章後,再上傳奉核版本至線上系統。
(三) 請於友善校園週時以電影、短片、故事、閱讀、真人實事演講等多元方式落實宣導「網路性別暴力之防治」,以增強學生認識網路性別暴力的樣態並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四) 加強宣導「網路性別暴力防治」之議題,並納入學校每年定期辦理之校園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育之重點宣導活動。
(五) 加強學生情感教育及性教育之課程教學及教育宣導,避免學生(包括男學生)因懷孕、分娩及撫育幼兒之因素而失學過早離開校園。
三、 另請貴校加強宣導兩性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及自我保護觀念,俾利學生建立健全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