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9年6月10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90070037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070037C號函辦理。
二、 各級學校知悉有販賣毒品或有遭檢警查獲販賣毒品行為之相關情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請以密件提供予本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辦理。
三、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 檢送下列資料供參:
(一) 旨揭發布令影本1份。
(二) 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流程圖及相關資料1份。
(三) 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