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多元適性教育活動補助計畫

主旨: 檢送「110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多元適性教育活動補助計畫」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10599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由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全額補助,110年度補助對象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2日檢討諮詢會議決議,限縮如下:
(一) 有藥物濫用個案學校。
(二) 有提列第1至第4類特定人員,或有符合「特定人員事實認定觀察建議原則」內「行為樣態」或「事項」學生之學校。
(三) 有其他經學校認定為高風險或高關懷學生(如脆弱家庭、危機家庭、經濟弱勢家庭)較多之學校。
三、 另依教育部109年1月6日「兒少藥物濫用預防精進策略諮詢會議」主席裁示:「請各縣市鼓勵國中3名以上個案學校、高中職5名以上個案學校擔任試辦學校,提報申請計畫」;爰請各校檢視108年及109年上半年(分別計算),倘有符合上開情形之學校,請踴躍提報計畫。試辦學校配合事項請參考附件計畫內容(調查表如附件2)。
四、 注意事項:
(一) 有鑒於轉換學校之過渡時期為青少年藥物濫用風險期,本計畫歡迎國中、小針對應屆畢業高風險學生,於暑假期間安排適性活動
(二) 申請期程:請於109年9月10日(星期四)前,檢具活動實施計畫報教育處審查,並以電子郵件傳計畫電子檔予承辦人簡靖瑜審查(chienjingyu@gmail.com,電話:2222-106轉分機1359)。
(三) 各校申請經費明細請務必會辦會計單位,經費項目以符合補助標準及補助上限為主。
五、 詳細內容及格式請參閱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