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淑楨
電話:049-2222106#1370
電子信箱:sugin@ypjhs.ntct.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4004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00040041_ATTACH1.pdf 1100040041_ATTACH2.pdf 1100040041_ATTACH3.doc)
主旨: 檢送109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並協助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014066號函辦理。
二、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限提出申請,逾期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
1、 高級中等階段(縣立高中除外):請於110年3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2、 國中、小階段則採取當面審查,審查當日請攜帶承辦人職名章到場,並依下列分區親送彙辦,學校送件人員請惠予公(差)假處理:
(1) 審查地點:本縣埔里國小3樓會議室。
(2) 審查時間:110年3月12日(星期五)。
(3) 審查鄉鎮:信義鄉暨仁愛鄉(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信義鄉暨仁愛鄉以外鄉鎮(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3時)。
3、 貴校送件數為全校原住民學生數之5%,並採無條件進位,請學校進行名額初步篩選後送件。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
1、 高級中等階段(縣立高中以外):於110年4月19日前彙整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2、 國中、小階段:由學校端進行初審後,併同前項學業優秀獎學金共同辦理審查作業。
3、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4、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5、 本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三、 旨揭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如超過本縣的核配名額時,將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國小階段無懲戒紀錄者則不在此限)、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若仍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四、 初審後之錄取名單將另行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
(http://www.ntct.edu.tw/bin/home.php)。
五、 本案獎學金請勿與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重複請領。
六、 本案聯繫窗口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電話:049-2802373#12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