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淑楨
電話:049-2222106#1370
電子信箱:sugin@ypjhs.ntct.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4329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1.pdf、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2.pdf、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3.pdf、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4.xlsx、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5.xlsx、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6.xlsx、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7.xlsx、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8.pdf、376480000A_1100043292_ATTACH9.pdf)

主旨: 函轉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0年度第1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教師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0年2月19日桃原教字第1100002204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設籍該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 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 申請期限:自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 辦理地點: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方式:可至該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四、 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第一階段初審作業,將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0年4月9日(五)前函文至該局,學生清冊excel檔另請電郵傳至10028970@ma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五、 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六、 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該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