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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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輔導員 楊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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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710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無附件
主旨: 請貴校加強宣導有關110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149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四、 請貴校務必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