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暨服儀規範設置要點更新說明

1.為使學生生活規範符合多元開放學習環境,營造友善健康校園,設置學生服儀委員會,並召集委員共同檢討研修日常生活常規輔導管教規範、服裝儀容穿著,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並作為教師輔導管教之依據。
2.學生服裝規範:
(1)校內外服儀穿著須符合規定,制服與運動服不可混穿(外套不受此限)。
(2)校服上衣及外套須繡學號。
(3)穿著校服時,底褲不外露、不捲褲管與褲頭,制服須將所有扣子扣上。扣子掉落一律請補上,長袖制服需內紮不外露。
(4)書包:以學校規定樣式為準,飾品不可遮蓋或損壞校徽與反光條等安全設備。
(5)鞋子:上學、放學及在校期間,學生得穿運動鞋;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穿著拖鞋、涼鞋或打赤腳。
(6)學校無統一訂定換季時間,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彈性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
(7)遇寒流天冷時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
3.學生儀容規範:
(1)頭髮:自然原則-不染、不燙、不抓、不怪異,不抹油或髮蠟,定期理髮,養成衛生習慣。
(2)指甲:定期修剪,隨時保持乾淨,不得塗抹指甲油。
(3)不得刺青、繪青。
(4)不得配戴耳環、唇環、舌環及具危險性飾物。
(5)眼鏡:禁止配帶瞳孔放大片、有色鏡片(醫療需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