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主旨: 檢送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各1份,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31495號函辦理。
二、 因應疫情發展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防疫管制措施逐步鬆綁,爰為避免防疫疲乏,在兼顧防疫及民眾運動流汗、游泳後之盥洗需求下,有條件開放各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之淋浴設施及部分附屬設施,餘仍請遵循旨揭防疫管理指引規定辦理。
三、 如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部體育署,健身房相關問題請洽:(02)87711521;游泳池相關請洽(02)87711516;其餘場館請洽(02)87711843、(02)87711881。
四、 旨揭附件「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QA、「健身房個人防疫注意事項」、「進入運動場館配合落實事項」、「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QA、海報等相關資料,公告於本縣體育網提供下載(https://www.ntsport.org.tw/最新消息),如有需求亦可至該部體育署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000000、https://www.sa.gov.tw/News/000000)。
五、 請業者或學校善用人力資源,妥善規劃場地開放及防疫作為,倘有行政能量短缺等窒礙因素致暫時停止開放,亦請於因素排除後開放。
六、 旨案所函知場館係以本府商業登記資訊系統所登記營利項目為「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或「運動訓練業」等之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