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淑楨
電話:049-2222106#1370
電子信箱:sugin@ypjhs.ntct.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18983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189831_ATTACH1.docx、376480000A_1100189831_ATTACH2.docx、376480000A_1100189831_ATTACH3.xlsx)
主旨: 轉知寶島時代村110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相關資料乙份(如附件),請公告轉知所屬人員,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寶島時代村股份有限公司110年8月16日109寶(企)函字第11008116001號函辦理。
二、 該公司秉持回饋社會的心意,為獎勵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認真學業,鼓勵學子日後能奉獻國家社會,設立旨揭獎助學金。
三、 申請資格:凡設籍於南投縣(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 申請旨揭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三) 109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 全國競賽獎,需出示得獎證明影本(領獎時需攜帶證本核對)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之審核章)或戶籍謄本1份。
(五) 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無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
五、 申請時程:110年8月10日至110年9月30日止,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六、 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料請逕寄至寶島時代村-獎助學金專案收(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039號;電話︰0921-706-069)
七、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寶島時代村Facebook,旨揭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921-70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