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教署111年4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6574號函及111年度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甄選活動係為鼓勵教育人員研發性別平等教育校本課程及議題融入各領域之教材,豐富領域教學內容,創造多元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