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20220913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林淑楨
電話:049-2222106#1370
電子信箱:sugin@ypjhs.ntct.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2163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10216326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216326_ATTACH2.pdf、376480000A_1110216326_ATTACH3.xls、376480000A_1110216326_ATTACH4.doc、376480000A_1110216326_ATTACH5.doc、376480000A_1110216326_ATTACH6.doc)

主旨: 函轉「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乙份,111學年度第1學期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請惠予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1年9月7日府教學特字第1110224648號函及「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日期: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請對象:凡設籍該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該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四、 申請程序:
(一) 由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件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 經就讀學校初審後,將申請清冊併同申請書(如附件)及相關證件等紙本寄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3樓)。
1、 請於信封註明「申請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 申請清冊電子檔(請寄excel檔,勿寄掃描檔或PDF)請一併傳送至承辦人信箱(l2o595259@mail.cyhg.gov.tw),倘紙本及電子檔未能如期寄送者,則不予受理。
五、 配合事項:
(一) 請確實審查學生申請資料及文件,並於期限前寄出,倘所送之申請書為舊版格式,則不予受理。
(二) 應繳交之文件請依規定格式逐項填寫,倘有遺漏、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另所送文件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
六、 審查後發函轉知錄取學生之就讀學校辦理請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