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85993號函辦理。
二、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考「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www.cdc.gov.tw)查詢。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