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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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周正平
電話:(049)2203429
傳真:2220485
電子信箱:ntuc778@go.edu.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14003269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376483200J_1140025385_print (376480000A_1140032699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有關0121地震賑助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2月5日府授社助字第1140025385號函辦理。
二、 該基金會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基金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三、 該基金會各項賑助法規,請逕行參閱網站https://www. tf4dr.org/。另按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不公開之。.....」,受災戶未以書面表示反對公開,該基金會將依規定於網站公開其姓名及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