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函
地址:546010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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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 萬發字第1148029571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8029571A00_ATTCH10.pdf、8029571A00_ATTCH2.pdf、8029571A00_ATTCH3.pdf、8029571A00_ATTCH4.pdf、8029571A00_ATTCH5.pdf、8029571A00_ATTCH9.pdf、8029571A00_ATTCH7.pdf、8029571A00_ATTCH8.pdf)
主旨: 為獎勵萬大電廠周邊地區清寒及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發展專長,特函送本廠辦理114年度(113學年度)「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助學金」申請簡章及申請表等資料(如附件),敬請於期限內申請並廣為宣傳。
說明:
一、 依據本公司電協會(113)協准益字第011472號、第011493號核准通知單及「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二、 同時申請下列獎項請分別依類別逐項填寫推薦表(附表二)造冊: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名額詳附「113學年度學校分配名額」,推薦表填列後並填寫「領款收據」。
(二) 才藝優秀團體組:每校限報『1』組。
三、 請宣導或協助符合其他項目如下:
(一) 身障低收關懷、一般低收愛心、才藝優秀個人組等獎學金資格之學生「個別申請」。表格為「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助學金申請表/個人部分」(附表一)。
(二) 「高中(職)、大專特別助學金」請鄉公所、家扶中心、村辦公室、縣政府、學校等推薦符合「特別助學金」申請資格學生(表格:特別助學金申請表)。
四、 申請不同類組獎學金,需檢附不同證明文件,請詳閱「申請簡章」內載明之「學業平均分數」、「資格」及「需檢附之文件」。
五、 申請日期:自民國114年3月10日至民國114年4月11日止,申請人或學校應備齊獎助學金推薦表及各項證明文件,需於114年4月11日前以掛號郵寄(送)達本廠(地址:546010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