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6月17日府人考字第1150131798號及115年7月2日府教學字第1150144997號函辦理
(1)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登載文字5則:
a.「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b.「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c.「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d.「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e.「堅守行政中立,全民共享福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登載文字7則:
a.「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b.「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e.「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f.「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g.「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3)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請嚴守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
(4)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5)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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