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4年9月30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417%調整為年息1.347%。

主旨: 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4年9月30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417%調整為年息1.347%,請通知所屬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0月7日營署財字第1042916326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函文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