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寒假期間學生校外活動安全預防宣導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127736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學生擁有健康安全假期應有的常識,請各校結合本宣導事項,先期規劃做好學生寒假校外活動安全教育;另請各校利用相關教育時機宣導寒假學生校外安全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避免意外事件發生。
三、各校寒假期間如有辦理2日(含)以上學生戶外活動,應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教育部查察列管。
四、請各校將宣導情形記錄留存,並摘要列入寒假家長聯繫函內,教育部將配合訪視時機瞭解宣教情形;另請各校指專人隨時檢視教育部校安中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校園安全防護科等網頁,以利迅速掌握校安通報相關訊息。
五、寒假期間各校學生如發生意外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依事件等級(區分甲、乙、丙級)完成通報作業。若遇緊急重大事件請逕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教育部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線電話:(04)23302810、23398421,傳真:(04)23398219、2332206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127736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學生擁有健康安全假期應有的常識,請各校結合本宣導事項,先期規劃做好學生寒假校外活動安全教育;另請各校利用相關教育時機宣導寒假學生校外安全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避免意外事件發生。
三、各校寒假期間如有辦理2日(含)以上學生戶外活動,應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教育部查察列管。
四、請各校將宣導情形記錄留存,並摘要列入寒假家長聯繫函內,教育部將配合訪視時機瞭解宣教情形;另請各校指專人隨時檢視教育部校安中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校園安全防護科等網頁,以利迅速掌握校安通報相關訊息。
五、寒假期間各校學生如發生意外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依事件等級(區分甲、乙、丙級)完成通報作業。若遇緊急重大事件請逕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教育部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線電話:(04)23302810、23398421,傳真:(04)23398219、23322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