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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活動對東南亞國家高中以下學生來臺申請簽證案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課程督學 蔡秋菊
電話:0933321805
電子信箱:t0425611@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1263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來文1本文呈現檔、來文1附件1 (1060126301_Attach01.PDF 1060126301_Attach02.PDF)


主旨: 有關辦理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活動對東南亞國家高中以下學生來臺申請簽證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6年6月5日領二字第1065310702號函辦理。

二、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函以,目前我國對東南亞國家免簽證或其他簽證優惠待遇,東南亞國家高中以下學生應邀來臺參加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活動,倘不適用免簽證或「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等措施,可向教育部申請,由教育部提出「應邀來臺參加國際會議或活動申請電子簽證之外籍人士名單」,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據以核發電子簽證憑證(Ecode),再由教育部轉知渠等線上申請電子簽證(申請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tw/BOCA_MRVWeb/)

三、 檢附「我國與東協10國相互簽證待遇彙整表」及我駐東南亞國家館處聯絡資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作業要點」各1份。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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