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有關各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以下同)於105年12月21日勞動基準法新制修正施行後,其特別休假可否保留至次年實施一案,請依該函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主旨: 有關各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以下同)於105年12月21日勞動基準法新制修正施行後,其特別休假可否保留至次年實施一案,請依該函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6月26日總處綜字第106004973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