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理107年全國孝行獎選拔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1月18日台內民字第10711003922號函辦理。
二、請各提報單位(機關、學校)依「107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於107年3月1日前提報名單,檢附初選意見表,連同推薦書、實地訪查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函送本府辦理初選(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傳送至電子郵件army@nantou.gov.tw)。電子檔請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
三、檢附上揭內政部函影本1份。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1月18日台內民字第10711003922號函辦理。
二、請各提報單位(機關、學校)依「107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於107年3月1日前提報名單,檢附初選意見表,連同推薦書、實地訪查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函送本府辦理初選(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傳送至電子郵件army@nantou.gov.tw)。電子檔請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
三、檢附上揭內政部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