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7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如附件),請貴校踴躍推薦所屬人員參加評選,以彰顯特教人員優良表現,請查照。
主旨: 檢送本縣107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如附件),請貴校踴躍推薦所屬人員參加評選,以彰顯特教人員優良表現,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12006號函及教育部106年12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139014B號令發布之「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縣設有特教班(包括資源班、巡輔班)學校,符合推薦標準者每校原則推薦1名;其他學校或單位自由推薦。
三、 各單位推薦人員資料(書面資料)請於107年3月12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府教育處特教科承辦人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四、 請參加評選之教師或人員,下載附件「優良特殊教育人員推薦表」電子檔,繕打完成後,電子檔註明學校及教師姓名,逕送承辦人電子信箱:jilchang@gmail.com,以利資料彙整。
五、 本府將邀相關委員評選後,另函通知評選結果。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12006號函及教育部106年12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139014B號令發布之「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縣設有特教班(包括資源班、巡輔班)學校,符合推薦標準者每校原則推薦1名;其他學校或單位自由推薦。
三、 各單位推薦人員資料(書面資料)請於107年3月12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府教育處特教科承辦人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四、 請參加評選之教師或人員,下載附件「優良特殊教育人員推薦表」電子檔,繕打完成後,電子檔註明學校及教師姓名,逕送承辦人電子信箱:jilchang@gmail.com,以利資料彙整。
五、 本府將邀相關委員評選後,另函通知評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