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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南投縣政府107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1日臺教學(二)字第1070031300B號函辦理。
二、相關時程及事宜:
(一)參加對象:​​​​​​​
1、學校部分:請本府各國中小12班(含)以上學校務必送件,12班以下學校自由送件;另榮獲本府106年度推行「友善校園」工作督導訪視績優學校(如附件二)務必送件。
2、個人部分:請本府各國民中小學自由送件;另榮獲本府106年度推行「友善校園」工作督導訪視績優學校務必推薦優秀人員(學務、輔導或導師擇一)送件。
3、三年內曾接受教育部獎勵或表揚之學校或個人無須薦送(如附件三)。
(二)送件日期:請於即日起至107年4月16日(星期一)止,將相關資料(含紙本一式三份、電子檔光碟)寄送至爽文國中輔導室收(地址:南投縣中寮鄉爽文村竹坪巷40號),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評選日期:107年4月27日(星期五)由本府「執行友善校園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四)獎勵名額:
1、薦送教育部名額:績優學校國中及國小各1校,共計2校;國中及國小優秀學務、輔導及導師人員各1名,共計6名。
2、本府教育處表揚名額:績優學校國中2校、國小4校,共計6校;優秀學務、輔導及導師人員國中小各2名,共計12名。
3、遴選之個人或學校,倘優秀事蹟未符績優標準者,名額得予從缺。
(五)另請依「友善校園獎評選檢核表」逐項檢視並確認檢核結果後置於資料首頁,併同遴選表送爽文國中彙辦。
三、本案相關評選事宜,請詳見實施計畫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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