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7)年5月1日為勞動節,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人員,得於勞動節是日依規定放假或於1年內擇日補休1日,請查照轉知。
主旨: 本(107)年5月1日為勞動節,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人員,得於勞動節是日依規定放假或於1年內擇日補休1日,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勞基法、勞基法施行細則、本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及行政院107年4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37508號函辦理。
說明: 依據勞基法、勞基法施行細則、本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及行政院107年4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37508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