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勘誤表",請修正
主旨: 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委員會辦理「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附件七「主、副修對照表」勘誤案,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1660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附件七「主、副修對照表」,因南區各招生學校均無招收國樂箜篌(706)及革胡(710)之項目,決議取消並依序往上調整樂器代碼之編號。惟該對照表依往年方式為全國一致之代碼(含北區、中區及獨招學校),如南區部分樂器代碼與其他招生區代碼相異,恐造成考生報名困擾及影響其正確性。為維考生權利及試務工作順利進行,擬將「主、副修對照表」勘誤公告於「高中資優資訊網」及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委員會網頁,請各校加強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1660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附件七「主、副修對照表」,因南區各招生學校均無招收國樂箜篌(706)及革胡(710)之項目,決議取消並依序往上調整樂器代碼之編號。惟該對照表依往年方式為全國一致之代碼(含北區、中區及獨招學校),如南區部分樂器代碼與其他招生區代碼相異,恐造成考生報名困擾及影響其正確性。為維考生權利及試務工作順利進行,擬將「主、副修對照表」勘誤公告於「高中資優資訊網」及臺灣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委員會網頁,請各校加強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