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國小、國中考試宣傳以及團體報名獎勵事宜,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考試訂於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期間自1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 為推廣旨揭考試,特開放國小及國中學校申請認證教具(限量1,500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依序發放、送完為止)與辦理說明會,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https://goo.gl/6d4rBy。
三、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敬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報人數最多之團體成員將有機會獲得認證玩具(限量2,000個),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亦有機會獲得認證掛曆(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7年6月上旬於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07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四、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2321-0191。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blgjts掌握最新資訊。
五、 有關考試方式、試題說明及自學資源等資訊,可利用考試說明影片(https://goo.gl/LekvgX)進行推廣及解說。
六、 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一份。
正本: 臺北市各國民中學、桃園縣各國民中學、新竹縣各國民中學、新竹市各國民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學、雲林縣各國民中學、嘉義市各國民中學、臺南市各國民中學、屏東縣各國民中學、基隆市各國民中學、宜蘭縣各國民中學、花蓮縣各國民中學、臺東縣各國民中學、澎湖縣各國民中學、金門縣各國民中學、連江縣各國民中小學、新北市各國民中學、苗栗縣各國民中學、臺中市各國民中學、彰化縣各國民中學、嘉義縣各國民中學、高雄市各國民中學
副本: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本校進修推廣學院測驗培訓組
校長 吳正己
說明:
一、 旨揭考試訂於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期間自1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 為推廣旨揭考試,特開放國小及國中學校申請認證教具(限量1,500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依序發放、送完為止)與辦理說明會,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https://goo.gl/6d4rBy。
三、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敬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報人數最多之團體成員將有機會獲得認證玩具(限量2,000個),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亦有機會獲得認證掛曆(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7年6月上旬於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07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四、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2321-0191。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blgjts掌握最新資訊。
五、 有關考試方式、試題說明及自學資源等資訊,可利用考試說明影片(https://goo.gl/LekvgX)進行推廣及解說。
六、 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一份。
正本: 臺北市各國民中學、桃園縣各國民中學、新竹縣各國民中學、新竹市各國民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學、雲林縣各國民中學、嘉義市各國民中學、臺南市各國民中學、屏東縣各國民中學、基隆市各國民中學、宜蘭縣各國民中學、花蓮縣各國民中學、臺東縣各國民中學、澎湖縣各國民中學、金門縣各國民中學、連江縣各國民中小學、新北市各國民中學、苗栗縣各國民中學、臺中市各國民中學、彰化縣各國民中學、嘉義縣各國民中學、高雄市各國民中學
副本: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本校進修推廣學院測驗培訓組
校長 吳正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