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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補救教學專責人員 徐郁涵
電話:049-2247137轉720
電子信箱:yunhan7931@web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1302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nantou.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AY15MI)


主旨: 轉知法官學院於107年7、8月舉辦「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計4期),請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法官學院107年6月1日官院教和字第1070001073號函辦理。

二、 研習資訊如下:

(一) 第1期(進階班):107年7月2日至6日,期間5日,研習人員以曾參加106、107年「法治種籽的奇幻旅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之中學教師為限。

(二) 第2期至第4期(初階班):107年7月9日、8月20日及8月27日起分別辦理,期間均3日,參加對象為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研習資源有限,請擇一參加,勿重複報名)。

(三) 研習地點: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三、 有意報名者,於107年6月11日8時至6月15日17時(額滿為止),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四、 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

五、 檢附各期課程表及法官學院位置圖各一份。

六、 研習聯絡人:王耀慶導師,(02)8866-4433#636。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立三光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大成國民中學、南投縣立中寮國民中學、南投縣立中興國民中學、南投縣立仁愛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日新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水里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北山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北梅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同富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名間國民中學、南投縣立竹山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宏仁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延和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明潭國民中學、南投縣立社寮國民中學、南投縣立信義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南投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國姓國民中學、南投縣立爽文國民中學、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南投縣立鹿谷國民中學、南投縣立集集國民中學、南投縣立瑞峰國民中學、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南投縣立瑞竹國民中學、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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