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南投縣政府志願服務計畫暨南投縣國民中小學申請核發「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相關規定
主旨:有關修正南投縣政府志願服務計畫暨南投縣國民中小學申請核發「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7年5月22府社政字第1070115217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F號函辦理。
二、志工基礎訓練課程由12小時修正為6小時,並自107年6月1日起生效。
三、檢附新修正本府志願服務計畫暨南投縣國民中小學申請核發「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相關規定各一份。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7年5月22府社政字第1070115217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F號函辦理。
二、志工基礎訓練課程由12小時修正為6小時,並自107年6月1日起生效。
三、檢附新修正本府志願服務計畫暨南投縣國民中小學申請核發「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相關規定各一份。


